为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6.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2022毕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7月15日前提供学历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形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形式
采用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进行招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天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10日。
3.报名方式:因疫情原因,采取线上方式报名。所提交材料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并以PDF格式发送到邮箱tdsyzp@163.com,提交时间以发布公告规定日期为准。
4.线上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天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考生按要求填写后打印并签字)。
②《2022年天等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③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原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⑤学历证书。2022年毕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⑥工作证明。报考管理员(二)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天等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5.资格审查:由报名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6.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天等县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短信)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预计面试时间:2022年7月中下旬(以发布公告为准)。
(二)资格复审
由报名资格审查组于面试前一天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复审通过的方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组织
1.面试考场设置:以抽签的方式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每个考场25名左右分成若干个平行考场,每个考场按比例平均分配招聘人数。各考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主考官的评分名次确定人选。
四、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组从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中抽人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面试结束后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七、安置入编
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聘用后,拟聘人员通过选岗的方式确定安置单位,具体办法如下:
1.由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根据各乡镇的缺编情况,研究决定并公布安置单位及岗位;
2.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即:各考场成绩名列第一的考生集中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按抽签顺序选岗。各考场成绩第一名考生选岗结束后,成绩名列第二的考生接着按同样的方法选岗,以此类推。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一经聘用,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并实时关注了解天等县政府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三)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7月15日之前未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四)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提前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新的要求,以最新要求执行。
(五)本公告由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530527、3532323(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